借书证、阅览证的办理与管理

作者: 时间:2024-02-28 点击数:

一、 本院招收的 专科生、本科生、成教学院学生、短期培训学员 ,凭学生证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、阅览证。

二、 成教学院学生、短期培训学员办理借书证、阅览证时每证需交 100元押金。

三、 遗失:读者遗失借阅证,必须带有效证件及时到图书馆办理挂失,挂失前已被他人借出的图书,由原持证人负责赔偿。

补办:借书证、阅览证的补办由图书馆读者服务处办理。

注销:

(一)离校:

所有已办理图书借阅手续的读者,离校时必须到图书馆还清所借书刊资料,注销借书证、阅览证,并在离校通知单上加盖图书馆专用章,方可离校。

延期:

因各种原因而延期毕业的学生,须持本系出具的有效证明到图书馆办理延期使用手续。

四、失效:

借书证、阅览证自挂失或注销后即告失效。


版权所有:辽宁科技学院图书馆      学院地址: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开发区香槐路174号     邮政编码:117004        

官方微信号: LNISTlib     馆办公室电话:024-43164127